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补充有关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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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补充有关内容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补充有关内容的通知
(2002年12月11日 财办统[2002]31号)
为确保顺利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数据的衔接,满足地方财政总决算的取数需要,经与我部国库司商定,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细化2002年预算外收费项目并对一般预算收支科目“流通部门事业费”设立“项”级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11大类“流通部门事业费”的每一款下分别增设第1项“干部训练费”和第9项“其他××事业费”两个“项”级科目,如1101款“商业事业费”下增设110101项“干部训练费”和110109项“其他商业事业费”,其他各款“项”级科目的增加方法相同。
二、对200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充下列3个项目,请根据下表中的项目说明,按规定的部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资金管理形式进行填报,以便汇总后与总决算报表软件衔接。
三、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的增加需要在软件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在行政事业单位参数中,点击“高级”菜单,选取“参数设置”中的“枚举字典定义”子菜单,进入枚举字典定义界面,在“已定义枚举字典”中选取“KMD”,在右侧“枚举编码”与“枚举含义”列表结尾处,对11大类“流通部门事业费”中的6个“款”级科目分别添加两个“项”级科目的编码与名称。在软件中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操作与上述过程基本相同,只要选取“ZYSF”枚举字典进行操作即可。如自行修改有困难,又确需使用的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已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参数,在财政部网站上,可访问“全国会计信息查询”,在因特网上可访问WWW.CFAI.GOV.CN网站或统评司网站172.16.10.222,从软件下载栏目中直接下载。
对于上述内容,各地方可视能否满足财政总决算需要而进行补充或仍按原规定填报。各级财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把好数据质量关,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的衔接,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
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充项目表
---------------------------------------- |项目| 软 件 |项目| |资金| 部门| | | | 项目说明 |管理|备注 |编号| 编 码 |名称| |形式|---|--|--------|--|---------------|--|-- | | |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 | | | | | |准收取林权证和林权勘测费的复 | |此项 | | | |函》(财综〔2001〕43号)的有 |应纳|不在 | | |林权|关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向自愿申 |入预|第53 |361 |04011016 |证工|请林权登记并经确认拥有森林、 |算管|项收 | | |本费|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 |理 |费中 | | | |位和个人发放林权证时收取的林 | |填列 | | | |权证工本费。 | | |--|--------|--|---------------|--|-- | | | |(1)兽药登记证件工本费:按照 | | | |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 | | | | |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 | | | | | |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 | | | | | |号)规定,农业部门收取的证件 | | | | | |费。包括兽药生产许可证费、兽 | | | | | |药经营许可证费、兽药制剂许可 | | 农 | | | |证费、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种子 | | 业 | | | |经营许可证费等。 | |此项 部 | | | |(2)渔船船员考试发证费:按照 |应纳|不在 门 | |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入预|第53 | | |农业|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 |算管|项和 | | |管理|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 |理外|第83 |362 |04012060 |理证|号)规定,农业部门收取的渔船 |管理|项收 | | |件工|船员考试发证费。 | |费中 | | |本费|(3)林业管理证件工本费:按照 | |填列 | |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 | | | | |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 | | | | | |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 | | | | |价费字第196号)规定,林业部 | | | | | |门向申领林业管理证件的单位收 | | | | | |取的证件工本费。包括木材采伐 | | | | | |许可证费、木材运输证工本费、 | | | | | |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种子经营许 | | | | | |可证费等。 | |---|--|--------|--|---------------|--|-- | | |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 | |教 | | |教师|准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的复函》 |应纳|育 | | |资格|(财综〔2002〕4号)的有关规 |入预|部 |363 |07012025 |认定|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对 |算外|门 | | | 费|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认证时 |管理| | | | |收取的费用。 | |----------------------------------------
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
国家海洋局
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
海岛字〔2011〕2号
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
《海岛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海岛保护规划是从事海岛保护、利用活动的依据。为全面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目前,各省依据法律规定及《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正在开展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了进一步指导和推进该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全国海岛分类保护体系
海岛分类管理是制定海岛保护规划的基本原则,省级海岛保护规划要根据海岛的区位、资源与环境、保护与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条件等特征,兼顾保护与发展实际,对本省海岛实施分类保护与管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应采取全国统一分类体系,将海岛分为三级十五类,具体分类体系及说明见附件。
二、明确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应涵盖本省海域范围内所有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远期可展望至二十年。
三、合理确定海岛分区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各省根据海岛数量、自然地理属性、生态功能的相关性和属地管理的便捷性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本省海岛进行分区管理。确有必要分区的,应确定分区依据,论述各分区的状况、范围、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各海岛分区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四、积极安排海岛保护重点工程
为保证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解决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各省应根据本地区资源、环境、生态系统的特点,确定需要完成的重点工程。重点工程的内容可涵盖海岛资源调查、生态系统保护、整治修复、可再生能源利用、特殊海岛保护等方面。
五、规范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成果形式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图件、规划研究报告等,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其中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为报批材料,图件和研究报告等为报批材料的辅助材料。规划文本、编制说明和研究报告采用A4型纸张打印,电子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成果图件采用A3型纸张打印,电子文件采用jpg格式,并提供图件的原始文件(如CAD,或其他带有坐标的数据格式)。
附件:海岛分类保护体系及说明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海岛分类保护体系及说明
一级类
有居民海岛
无居民海岛
二级类
特殊用途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
特殊保护类
一般保护类
适度利用类
三级类
领海基点所在海岛
国防用途海岛
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
保留类海岛
旅游娱乐用岛
交通运输用岛
工业用岛
仓储用岛
渔业用岛
农林牧业用岛
可再生能源用岛
城乡建设用岛
公共服务用岛
海岛分类保护体系说明:
一、有居民海岛
1.特殊用途区域,是指设置在有居民海岛上的领海基点、国防设施、海洋自然保护区所划定的保护区域。
2.优化开发区域,是指有居民海岛上除特殊用途区域之外的区域。
二、无居民海岛
(一)特殊保护类
3.领海基点所在海岛,是指领海基点所依存的无居民海岛或者低潮高地。
4.国防用途海岛,是指以国防为使用目的的无居民海岛。
5.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是指位于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内的无居民海岛。
(二)一般保护类
6.保留类,是指目前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以保护为主,或者难以判定其用途的无居民海岛。
(三)适度利用类
7.旅游娱乐用岛,是指以开发利用海岛旅游资源、开展休闲旅游活动为目的的无居民海岛。
8.交通运输用岛,是指为满足港口、路桥、隧道、航运等交通设施建设及功能所使用的无居民海岛。
9.工业用岛,是指开展工业生产所使用的无居民海岛。包括盐业、固体矿产开采、油气开采、船舶工业、电力工业、海水综合利用及其它工业用岛。
10.仓储用岛,是指用于建设存储或堆放生产物资及生活物资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所使用的无居民海岛。
11.渔业用岛,是指开发利用海岛周边海域的渔业资源、开展海洋渔业生产所使用的无居民海岛,包括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围海养殖用岛。
12.农林牧业用岛,是指开展农、林、牧业开发利用活动的无居民海岛。
13.可再生能源用岛,是指开发利用海岛可再生能源所使用的无居民海岛。包括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14.城乡建设用岛,是指城乡建设活动使用的无居民海岛。包括因填海造地使得无居民海岛与大陆或者有居民海岛连成一片,或者将居民户籍住址登记地迁往无居民海岛等用岛活动。
15.公共服务用岛,是指科研、教育、监测、助航导航等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气象观测、海洋监测和地震监测等公益事业使用的无居民海岛。
清除足坛顽疾当祭司法利器
唐时华
在中超中甲会议宣布司法机关全面介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后的8个月后,指向利用赌球操纵足球比赛的调查终于获得实质性突破,共约20名涉案嫌犯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一场境外赌球事件点燃了中国足坛反赌球的导火索、反赌球风暴乍起。公安副部长“卧底”足协十年,司法强势后入足坛的决心已经宣告:中国足球将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重新洗牌。(《民主与法制》2009年第24期)
中国足球曾经让亿万国民心潮澎湃,彻夜难眠,但是,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足球却不免让人黯然神伤:假球与黑哨两大毒瘤由来已久,大批铁杆球迷的愤然离开,央视不再转播中国足球联赛。中国足球将向何处去,2009年年末,一场轰轰烈烈的足坛扫赌风暴迅速展开,司法介入足坛顽疾,由此开始。
随着一个个足坛名人甚至是足协工作人员的落马,中国足坛的打黑风暴越见其效果,从长期以来足坛的整治的隔靴搔痒到现在的一针见血,中国足坛的顽疾清除有力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清除顽疾,当祭司法利器。
在中国体育日益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足球这一项备受社会关注的体育赛事,长期以来形成的相对封闭的小环境,行业自治,导致中国足球的畸形走向,导致球迷远离足球,非公开化运作,非竞争性比赛就是一个重要原因。当一项比赛的本身的公平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变成了球员、运动员、俱乐部和等圈内的自娱自乐,那么中国足球的众叛亲离,和者无几也就不可避免了。
然而,中国足球不仅仅是上述人的足球,足坛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中国足球作为中国行业管理的一个主要阵地,当行业的管理和自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效,司法的介入就已是在弦之箭。
仔细观察,互联网上媒体报道铺天盖地,网民的评论声势浩大,说的都是一个话题:足坛顽疾清除刻不容缓,而作为足坛人士,却应者寥寥,甚至集体沉默。
沉默也是一种言语,一种态度。在这种寂静的沉默之中,司法却不能沉默,他走上万众瞩目的前台,就应当显示其应有之义:要加大对赌球集团的大规模查处,对足坛腐败痛下重手;要将司法的介入形成一种制度化常态,避免运动式和突击式的整治。要用司法的力量,来矫正中国足坛非法制化的现状,要用司法的约束,来规制中国足坛的良性发展轨道;要用司法的人性关爱,来唤醒中国足坛人最起码的良知、责任和勇气。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我们对司法部门的介入应有一个清醒认识:司法良药虽好,却并非包治百病。从案件本身的查处领域来讲,司法人员并不专业,还需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从案件之外的因素来讲,清除足坛顽疾,还必须联合体育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共同构建一个长效的反黑机制。
中国足坛,顽疾不除,止步不前,多管齐下,司法突进,机制构建,才能风清气正。足坛反腐,已远远超过“给公众一个交代”的简单初衷。期待这个成为无数球迷心痛的小小足球,在承载了无数的泪水与期盼后,不会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心痛!
(作者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