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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处理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9:14:45  浏览:952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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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处理规定

财政部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处理规定

1986年10月20日,财政部

(注解: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改革劳动制度中一些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一、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口粮补差和物价补贴等待遇,其开支渠道与本企业固定工人相同。二、劳动合同制工人,其保险福利待遇低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的部分,按有关规定用工资性补贴予以补偿。这部分补偿性支出,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在同一项目中列支。三、劳动合同制工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女工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工资及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仍在原来的有关项目中列支;但超过6个月的伤、病假工资及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则应在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四、国营企业按照其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在‘企业管理费’或‘商品流通费’项目中列支。”)
根据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问题作如下规定:
1.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即,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仍在原来的有关科目中列支,超过6个月的改为在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商业企业列“其他支出”。下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此项医疗补助费在企业营业外支出中的“劳动保险费用”项目列支。
2.企业按规定支付给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在企业营业外支出的“劳动保险费用”项目中列支。
3.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应当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其费用在企业营业外支出的“劳动保险费用”项目中列支。
4.企业按规定数额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在企业营业外支出的“交纳的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金”项目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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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系

闵 涛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带普遍性的、严惩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被称为是世界的“三大公害”之一。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警方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本文仅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系,作一些粗浅的探讨,管见拙识以求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和该环境中的家庭和学校。然而如今,我国社会某些领域的无序和失控,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和学校,都产生了令人担忧、急功近利的“重物质、轻精神”、“重智轻德”、“法律观念淡化”的短期行为,不断影响甚至是直接作用于身边的青少年尤其以失误的家庭教育影响为重我国古代就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样一句话流传至今。现代社会文明进程发展到今天,这句古语是否还是不变的真理?面对青少年犯罪比例不断攀升,一些家长往往把责任只推给社会和学校。家庭真的不用承担责任吗?勿庸质疑,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确是导致青少年犯罪剧增的重要原因,但笔者认为,作为基础教育的家庭教育的失误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所以说,家庭教育在教育系统中占据了基础地位,特别是家庭德育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更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可以这样说,青少年犯罪是家庭教育失误的直接显现。就现阶段我国家庭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来看,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残缺型家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庭教育具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它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各家庭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一定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严重的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因此产惩治情绪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最后就会以外漂方式逃避回家,极易造成犯罪机遇而做出违法犯罪之事。

  第二种类型是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如今,在不少家庭中家长对青少年由宠爱滑向溺爱。这种一味的迁就而不加引导的作法,导致青少年从小养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好逸恶劳、自私自利、惟我独尊、占有欲极强的心理。当其不断增长的需要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由于外界不能满足其一贯的“手到擒来”的要求,加之青少年的认知能力还较低,思想首先水平不高,还未形成健全的人格,青少年就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做法,甚至不择手段,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父母未履行好监护职责,他们对青少年的情况疏于过问,不能及时发现教育纠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甚至对于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有所察觉也放任不管。

  第三种类型是粗暴型家庭。现代社会的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学历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这样就加剧了教育内部的升学竞争。加上独生子女政策,家长往往把压力转嫁到孩子身上,以使他们将来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成绩的要求大大超越了细小心灵能够承受的范围。他们奉行“棒棍教育”,不能耐性细致地说服教育。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不让吃饭、罚跪、捆吊、拷打、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性格逐渐显示出粗暴和攻击性,有的在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第四种类型是父母有不良恶习的家庭。有的父母生活作风不俭点、不正派。如父亲“包二奶”、“养情妇”,母亲有婚外性、充当“第三者”等,这些都在思想上给子女造成负面的影响,客观上助长了子女在异性交往上的随便与轻率,是青少年性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一些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有的还是小学、初中学生,小小年纪便谈恋爱,偷食禁果,甚至同居。在各大医院妇产科做“人流”的女青年绝大多数是未婚先孕者,其中有不少是在校学生。近年来,青少年性犯罪增多,有的地方,青少年性犯罪已成为仅次于型犯罪后的第二位犯罪。青少年性犯罪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受不良传媒和文化出版物腐蚀等,但与父母在性行为上的混乱也是有直接关系的。另外,父母一方或双方嗜酒、赌博、吸毒、盗窃、卖淫嫖娼也是青少年性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的意志能力较弱,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

  第五种类型是缺少思想沟通型家庭。当前,很多父母为子女辍学、离家出走等问题所困扰,其原因多数是父母与子女不能良好沟通造成的。有些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无暇顾及孩子,对子女关心爱护不够。有的父母,业余时间都用在泡舞厅、打麻将上,很少过问孩子的思想表现和学习娱乐。由于缺少沟通,形成思想隔阂,对子女的思想、行为也无从了解和掌握,以致孩子变坏了也不知道。据调查,个体工商业者、出租车司机、包工头家庭子女违法犯罪率较高,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很少在家,即使在家也由于奔波劳累,回家后倒头就睡,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花在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上。由于缺乏管教,加上孩子自我约束力差,一旦结交不良之徒,便容易走上歧途。

  综上所述,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影响有着密切的、直接的关系,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加强家庭教育,消除家庭,尤其是父母的负面影响,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一、走出家庭教育误区,作好父母的减压工作。由于孩子是唯一的,因此独生子女家长的压力是很大的,心理也是很脆弱的,社会保障系统的不完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的存在,使父母对子女寄予着厚望。只有社会的健康发展,即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减少父母的担心,降低父母的期望值。从而使家长建立正确的治家目标,从强求孩子成龙到先让孩子成人,从对孩子生活服务到生活指导;从对孩子单纯的学习督导到引领其多方面发展;从对孩子行为监控到诱导其自主选择;从要求孩子过多接受到启发其主动探索,最终走出教育的误区。

  二、增加沟通时间,注重的亲密度。家长要多与孩子进行思想交流,并发挥家长的榜样的作用;创设和谐民主文明向上的家庭氛围;创设优美规范的语言环境;帮助青少年选择有益的精神食粮,给孩子以好的家庭熏陶和文化教养;家长要学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林爱冰在《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成因》一文中发现亲子相聚时间与青少年犯罪有很高的相关性。而少年犯普遍感到的关心理解少也说明他们的亲子感情交流少,沟通阻塞。因此增加沟通时间是保持亲子感情的首要条件。其次要有正确的沟通方式,父母要多以鼓励、理解、尊重的方式与子女谈心,即使惩罚也要富于情感性,要伴随合理的解释。一些早期研究发现,只有在温暖的背景下,教育引导才能发挥作用。家庭成员间亲密、鼓励、支持的氛围对儿童培养乐观、自信的性格极有帮助。

  三、建立父母、子女互相学习的家庭环境。今天的孩子和上一代孩子的最大不同是,他们对生活有自己的理解,并且能够表达自己不同于父母的看法,而父母在社会急剧的变迁中,既有的知识和生活方式的过时和被淘汰是一种必然,尤其在信息时代。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鲜明的互补性要求两代人相互学习。正如一本书所述的:“一个新的媒体出现了,同时,当我们还不太了解它的时候,孩子走在了我们的前面。这种情形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深刻的变化,它将改变我们的教育观念。改变儿童的学习方法,改变家庭文化及代际关系等。当然,最需要改变的是我们自己,在孩子面前,我们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权威了。我们需要学习,需要和他们一起成长。”建立父母/子女良性的互动关系是维持和谐的家庭氛围的关键,在相互学习的氤里,家庭的亲密程度和凝聚力也大为增强,家庭就成为社会的稳定器而不是震荡源。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形成、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家庭对青少年行为、品德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加强家庭心理生理教育,重视家庭内部亲子间情感与言语方面的交流,协调家庭的亲密性和家庭的适应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济世良方”。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和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和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

      (国检检联〔1998〕26号 1998年2月8日)

 

各地区商检局,各地区、各部门机电办: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管理的通知”精神,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现就旧机电产品进口和商检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凡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见附件1)内的旧机电产品,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不予批准进口,商检不予备案。国家特殊需要进口的除外。

  二、凡被批准可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单位,在签署合同中有约束力的协议时,必须按照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订明该产品的检验依据及各项技术指标等检验条款;对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环保、人身健康的旧机电产品以及大型“二手”成套设备,进口单位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订明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监装等条款。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单位(或收货人)在合同或协议生效后30日内,持合同或协议及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有关进口证件复印件向货物使用地商检机构登记。

  对于合同中约定须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监装的,商检机构可根据需要派出检验人员参加或者组织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监装。

  四、进口旧机电产品报关之前,进口单位(或收货人)持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有关进口证件正本以及有关外贸单据向到货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见附件2)。

  口岸商检机构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出具加盖有“已接受登记”印章的《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第一联),并及时将《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第二联)传递给货物使用地商检机构。

  五、进口旧机电产品通关之后,进口单位(或收货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的单证,向货物使用地商检机构报验。未报经检验的,不准销售、安装和使用。

  六、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按照《商检法》、《商检法实施条例》及商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第一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

  1.汽车

  2.摩托车

  3.摩托车发动机

  4.电冰箱(包括食品冷冻箱)

  5.电冰箱压缩机

  6.空调器

  7.空调器压缩机

  8.电视机(包括黑白及彩色电视机)

  9.显像管

  (注:上述9种产品自1990年5月1日起实施,未获安全质量许可证者不准进入中国市场)

 

        第二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

 

  1.家用电动洗衣机

  2.真空吸尘器

  3.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

  4.电热水器

  5.电烤箱类

  6.微波炉

  7.电饭锅

  8.电熨斗

  9.电灶类

  10.电动食品加工机

  11.液体加热器类

  12.录像机

  13.音响设备

  14.个人计算机

  15.显示器

  16.开关电源

  17.打印机

  18.电动工具

  19.低压电器

  20.电焊机

  (注:上述20类产品自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未获安全质量许可证者不准进入中国市场。)

  21.电信终端产品

  2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23.火灾报警设备

  24.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

  25.血液透析装置

  26.空心纤维透析器

  27.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

  28.心电图机

  29.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30.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

  31.汽车用安全玻璃

  32.汽车轮胎

  33.摩托车轮胎

  34.汽车安全带

  35.锅炉

  36.移动式压力容器

  37.固定式压力容器

  38.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注:上述18类产品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未获安全质量许可证者不准进入中国市场。)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

 

  第一联                        编号:

┏━━━━━━━━━━━━━━━━━━━━━━━━━━━━━━━━━━┓

┃                                  ┃

┃                                  ┃

┃________海关:                       ┃

┃                                  ┃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年___月___日┃

┃                                  ┃

┃向___________________商检局申请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

┃                                  ┃

┃旧机电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配额产品证明》/《进口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

┃                                  ┃

┃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                                  ┃

┃或《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

┃合同号:_____________,提(运)单号:________。┃

┃                                  ┃

┃                                  ┃

┃                                  ┃

┃商检局:     盖章              经办人:     ┃

┃                                  ┃

┃                        办理日期:      ┃

┃                                  ┃

┗━━━━━━━━━━━━━━━━━━━━━━━━━━━━━━━━━━┛

注:本备案书第一联仅供海关验放进口旧机电产品用,第二联寄收货人所在地商检

  机构,第三联口岸商检存档用。第四联给进口单位(或收货人)。